父亲去世,母亲继承房产需要哪些手续
我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启用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那么,父亲去世,母亲继承房产需要哪些手续呢?
一、父亲去世,母亲继承房产需要哪些手续
父亲去世,母亲继承房产需要先去房产所在地房管部门咨询一下是否必须办理继承公证。不用公证的,所有继承人(母亲、子女)一起去办理过户;需要公证的,先和公证处预约公证时间,所有继承人再一起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
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所遗财产证明。
3、继承保险金的提供保险单据。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5、所遗不动产证明。
6、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二、房产继承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综述,父亲去世,母亲继承房产首先需要去公证处咨询是否需要公证,公证与否的继承手续各有不同,需要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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